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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2020-04-23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您好,成都律师事务所很高兴为您解答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生活中,很多人将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弄混淆,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合同被解除了的话,一般就会导致合同终止,换言之这二者其实是不同的概念。那到底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呢?成都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二、合同解除就是合同终止吗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所以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
关于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成都律师事务所小编在上文中为大家总结了两方面的不同之处,包括效力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具体的内容大家不妨从上文中进行具体了解。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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