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980635510

赡养老人法律法规有哪些?_什么时候给父母赡养费?

2020-04-26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赡养老人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在古代,不赡养老人顶多被说不孝,坐牢的案例很少。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赡养老人是要吃官司的。那么,年赡养老人法律法规有哪些?什么时候给父母赡养费?下面跟成都法律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赡养老人法律法规有哪些?
赡养 赡养义务 赡养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或者委托他人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托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条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条是遗弃罪的具体规定。
  其实在多部法律中都有关于赡养义务的规定,其中《宪法》里面就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相信大家都清楚,宪法是根本法,既然其中有规定赡养义务,那么证明该义务就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过,有些时候虽然子女已经成年,但是并不具有赡养的能力,这个时候可以适当的减免赡养义务。
什么时候给父母赡养费?
赡养费
  目前我国法律没有对子女在老人多少岁时必须进行赡养义务的年龄规定,但是无劳动能力或是生活困难的老人有权利要求子女尽其赡养义务,给予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并且有权要求子女探视。
  《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国《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便是成都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赡养老人法律法规有哪些?什么时候给父母赡养费?”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成都法律网相关律师!




免责声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本文章内容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电话:18980635510。
推荐阅读
取保候审_取保候审的条件_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金_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故意伤害罪_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_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_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_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标准_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3种情形 劳动仲裁_劳动仲裁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诉讼离婚_离婚诉讼费用_能否不决定孩子抚养 人身损害赔偿_职务侵权行为相关规定是什么?
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常识 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8980635510

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电话:18980635510

法律咨询就找成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