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8980635510

合同纠纷_2020年最新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

2020-04-29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合同是确保我们交易完成的一个保障,也在交易的具体履行中制约着双方的行为。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因为一些不可预料的事情出现,同样也容易造成纠纷的出现,那么,2020年最新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接下来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小编将对此问题作出了详细的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下文了解。
合同纠纷的时效现在是六个月,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2008年5月1日《劳动合同》后是一年,自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计算,可以中断或中止,追索劳动报酬无时间限制。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四条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因为法律的修改,现在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是实践中遇到了劳动纠纷的话,还是尽早的提起诉讼,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否则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就不会受理案件了。
劳动合同纠纷与雇佣合同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1、主体资格的不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然人)。主要指:(1)国内的各种类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招聘的工勤人员、衽企业楷管理的事业组织的工作人员。而雇佣合同的双方签约主体一般为自然人,还有不属劳动法调整范围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其所招用的劳工等。主体资格的不同是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
2、主体地位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从而实现劳动的社会化,而且劳动者已经成为该经济组织中的一员,他与用人单位具有身份上的从属性和依附性,两者之间为强弱主体,这也是其与雇佣合同最大区别之所在。在雇佣合同中,雇佣合同的主体为平等主体,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独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隶属和依附性。
合同纠纷,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3、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
雇佣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仅仅根据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劳动合同的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由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与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在集体合同生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如果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按集体合同的标准执行,高与集体合同标准的,按劳动合同的标准执行,在集体合同生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标准。在集体合同失效后,按照集体合同的标准已经修改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集体合同的失效只对将来发生效力。另外,在劳动合同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存在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用人单位负有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到社会保险的义务;而在雇佣合同中,其稳定性较差,雇主也没有为受雇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以上就是成都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年最新雇佣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多久?”的全部内容,劳动者面对纠纷,要学会用法律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力。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质的服务,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合同纠纷免费律师咨询,合同纠纷律师在线解答,合同纠纷最有效的处理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免责声明:
1、文章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2、因编辑需要,文字和图片之间亦无必然联系,仅供参考。涉及转载的所有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
3、本文章内容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电话:18980635510。
推荐阅读
取保候审_取保候审的条件_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有什么责任 取保候审保证金_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故意伤害罪_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应该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_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后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_肇事逃逸认定的8种情形有哪些? 工伤认定_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工伤认定标准_工伤认定不予受理的3种情形 劳动仲裁_劳动仲裁多久可以拿到赔偿? 诉讼离婚_离婚诉讼费用_能否不决定孩子抚养 人身损害赔偿_职务侵权行为相关规定是什么?
首页 关于我们 法律常识 律师团队
免费咨询电话:18980635510

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电话:18980635510

法律咨询就找成都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