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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转让_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2020-05-22 来源:成都律师事务所整理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大家可能经常看到车子转让或者房子转让的广告,那么大家可能会有疑问,像房子、车子这样的实物能够转让,那债务或者债权这些实际摸不着的东西能不能转让呢?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呢?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接下来成都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一、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债务人的同意并不是这种转让行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

如果在新的合伙人加盟前告知其具体合作事项的当前情况(比如负债等)后,合伙人仍表示愿意“有难同当”,坚持入伙。

就结成法律上的合伙人,受法律的约束。我国法律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所以在了解内情的情况下自愿入伙者,必须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三、债务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

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债务转让

四、防范措施

(1)设立债权人保证条款,如:债权人明确声明合同项下的债权无任何第三人主张权利,且权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强制执行的情况或已设担保;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债权人没有与第三方签订过本合同项下债权让与合同;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双方共同将债权让与通知送达债务人签收,或公证邮寄转让通知给债务人。

(3)共同拟定债权转让通知回执的内容格式,载明:“债务人于×年×月×日收到债权人×××将××(内容及金额)的债权让与受让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声明,在签收本通知回执日之前,没有收到债权人将相同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通知。”据此证明本受让人受让的债权通知时间在先,同时也可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串通。

现在大家知道债权债务转让如何处理吗?根据上文的介绍,想要转让债权债务,只要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需要通知债务人,否则视为无效。另外,还需要注意债权转让存在的4个风险,和债务转让的3个风险。通过了解债权债务转让的3条风险防护措施,可以让大家避免陷入不必要的纠纷,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相关内容: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三方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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